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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16:58: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陆丰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要求,秉承依法行政理念,建制度、严执法、优服务、促规范,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服务陆丰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陆丰市税务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深入基层调研、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举行宪法宣誓等,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陆丰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将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法治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内容,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巡察范畴,抓好贯彻落实。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0年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27.67亿元,税务部门组织国内税收收入13.09亿元,同比下降0.33%;市县级收入4.91亿元,同比增长2.35%。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开展多角度多形式多专题培训,做好分行业(专题)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围绕疫情防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广东十条”以及“汕尾税务二十条”,依法给予各类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税务支持,2020年1-11月累计减税降费1.45亿元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践行“顶格服务、极限提速”工作理念,全年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49条,持续推动办税费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

四、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好本单位权责事项,编制各事项对应的《权责事项信息表》以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按要求对外公布,推动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局内单位制发的文件一律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依据。继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批复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工作规则》,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执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并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重要事项以及全年重点税收任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创新执法公示载体,确保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能够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文字记录、电子记录、音像记录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实现执法记录全覆盖;通过加强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压实压细“两个责任”,落实巡察、政治生态评价、述职评议、督查审计等工作机制,用好“一案双查”、约谈提醒等监督手段,2020年配合汕尾税务局对10个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诫勉手段,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有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运用行政和解、调解等途径,促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化解。通过强化说理式执法等手段,将税企矛盾争议的化解处理前置化,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减少纠纷。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以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网站专栏为主,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互相补充的公开平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税务部门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和执法、纳税服务、自身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努力推动“阳光政务”建设。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做好受理、办理和答复。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多方联动、矩阵发力、集中造势,通过打造特色精品项目,形成税收宣传品牌规模效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开展立体化宣传活动。为让全市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能够及时知悉并享受到优惠,陆丰市税务局集各方力量、通过新能源公交车广告宣传、户外广告牌、分发宣传资料、电视台新闻报道、专题宣讲、纳税人学堂等形式,确保将政策宣传到位,并结合陆丰实际推出了“一对一”服务、“网络答疑”、“发票免费邮寄”等一系列便利化、非接触式办税硬举措,不断提升我市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开展走访助力复工复产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陆丰市税务局开展深入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其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服务的诉求与意见建议,成立支持企业复产专班,为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广泛开展“云辅导”。陆丰市税务局建立助力企业微信群,由税源管理、税收政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税服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20人组成,为陆丰本地四大行业的472户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通过微信、电话等“云辅导”方式开展税企沟通辅导近3000余次,更好更详细地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四是举办税收网课进校园活动。通过与学校联动,利用税法讲堂,让税务讲解员借助“钉钉”平台中视频直播的形式给在校学生有针对性地讲解“广东税务10条”、“汕尾税务20条”、“个人所得税汇算”等一系列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举例说明税收政策与同学们生活学习的密切关联,讲解税收案例、观看趣味动画视频等帮助他们发散思维,掌握政策的具体应用。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人员配备,进一步将法律人才充实到各级法制部门,健全税务法制队伍;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加大法治教育培训,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开展全体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系统基层分局长宪法宣誓仪式,引导税务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我系统共有18人参加了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及格率100%,受到省局通报表扬。

2020年,陆丰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税收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在“部门协同”上需形成更大合力。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将结合汕尾市税务局和陆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突破口,在通过“三个更加”推动我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更加注重依法治税服务大局能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机制,统筹局内各税费管理部门政策落实工作,结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持续收集、跟进减税降费新老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专题,对政策内容和操作层面的问题深度剖析,同时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僵尸企业出清等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二)更加注重全市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减证便民”行动成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更加注重法治税务平台建设。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常态化机制,遵循备考工作节点要求,严格督促、细化检查各地落实情况,以考促学,有效提升税收执法一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加大全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全市税收法律及政策综合人才库,推进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创建法治税务工作室和教授工作室,积极争取省局相关职能处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著名高校的业务指导和人力支持,积极探索依法治税新方法,打造依法治税新模式,更好地推进全系统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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