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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0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在汕尾市税务局、陆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条例》,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主动公开方面。陆丰市税务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通过陆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55条,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公示、通知公告、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人事任免信息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2021年度陆丰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的有效性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好辖区内办税服务厅资源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及时印制宣传折页、宣传册子供纳税人阅览。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管理。积极配合上级税务部门与陆丰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开展多样化税收政策宣传。“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首次采用“学党史+税宣”“融媒体+税宣”的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启动仪式、税企座谈会、临港工业园区专场会、税宣进乡村和商圈、税法进校园等系列活动10余场,确保将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陆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税务分局与局内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程序规范,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注重健全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要更加多样化,公开渠道有待拓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实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有待提升。对此,陆丰市税务局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提供、政策把关、保密审查和平台发布的责任,厘清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思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新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及信息化优势。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谋划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并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陆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邮编:516500,电话:0660-88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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