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陆丰市税务局在陆丰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必须坚持的一个前提和原则,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现将陆丰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
陆丰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必学内容和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深入基层调研、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举行宪法宣誓等方式,带领税务干部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务求学深悟透、深信笃行。全体税务干部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税务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
(二)稳税收、促减税,税收职能持续发挥
陆丰市税务局以推动陆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做好组织收入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协调经济的波动性、企业的成长性以及政府支出的刚性,更好地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加力。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量质齐升。陆丰市税务局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筑牢“红线”思维,严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面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压力和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坚持依法规范征收税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切实提高组织收入质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以实际行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六稳”目标、落实落细“六保”任务贡献税务力量。二是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激发市场潜能。严格落实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好“网格员”制度,加强同国库的沟通与衔接,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服务地方发展。紧紧围绕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工作,服好务、献好策,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优势,支持社会经济发展。2021年,共撰写税收经济分析报告6篇,获得陆丰市委书记、市长肯定性批示4篇,牵头撰写汕尾区域联合分析报告1篇。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推进办理纳税便利化。立足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六稳”“六保”和陆丰市委、市政府、汕尾市税务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办理纳税便利化。秉承“顶格服务、极限提速”工作理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继续强化办税厅标准化建设,梳理业务流程,狠抓内部业务流转,切实为纳税人减负。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和信息交换,促进税收征管运行顺畅,进一步整合税收资源,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着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健全并有效运转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2021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依法集体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等制度,明确决策流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重大决策台账,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同时,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和咨询事项共100余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一户一核”的原则,严格审核评价指标信息,做好辖区内纳税信用评价、补评、复评、修复等工作,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及时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广东省税务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明确各执法主体的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及时在公示平台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基准。依据《行政处罚法》最新立法变化,优化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依法提高简易处罚适用标准。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广东省税务局、汕尾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对符合标准的处罚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合法性审查,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处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能否正确应对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直接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也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在应对疫情防控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疫情防控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护。加强办税服务厅、食堂等场所的日常消毒和通风。要求进入办税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完成疫情防控措施。安排专人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纳税引导,减少纳税人、工作人员相互聚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争议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应对行政诉讼1宗。此外,陆丰市税务局注重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化解纠纷。各办税服务厅、局机关等地均设立了意见箱、举报箱等,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定期开箱检查,并设立台账,切实做好纳税人的意见收集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切实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事事有回复。
(八)健全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驰而不息加强内部监督。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处罚基准,指导和约束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关键节点的管控,全面提升推行质效,执法基本实现从全面查、查全面向风险查、查风险转变;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税收管理,促进履职尽责,防范执法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为税收工作发挥支持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二是严格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年,陆丰市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陆丰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大力践行“四精”要求,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强化信息化支撑,提高治理能力。2021年来,陆丰市税务局深化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作,厘清不动产登记涉税流程和业务逻辑,加速契税完税信息传递,顺利实现交房即发证;统一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联合住建部门发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提升征管质效。完善社保费征缴渠道和体系,推进社保业务办理电子化。此外,以督察、巡查、审计、数据质量检测、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等为抓手,不断夯实了征管基础,提升了征管质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协作机制
一是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稳妥开展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完善全面依法行政机制建设,健全依法行政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构建覆盖面广、延伸性强的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观察班子、识别干部。加强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开展督察、落实一案双查等行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陆丰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少数税务人员担当精神不足,创造力和执行力仍需提升;制度执行力仍需增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仍需夯实;税务领域各种风险时有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依然繁重。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做好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带动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执法水平。抓好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责任制考核,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执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打造法治人才“生力军”
继续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税收执法人员普法责任制,推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以宣传教育为手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抓好税收新闻报道,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积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活动,推进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识别、化解、防范风险能力,特别是应对涉诉、复议案件能力。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创税务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四)以制约监督为抓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使内控机制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铁笼子”。坚持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逐步向社会全面公开税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联系人:陆丰市税务局法制股 陈明记
电话:0660-8937787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