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税务局 > 陆丰市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5:25: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陆丰市税务局”)在陆丰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陆丰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抓手,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纳税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现将陆丰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陆丰市税务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陆丰税务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谋划部署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陆丰税务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共同见证重大庄严历史时刻。10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陆丰市税务局机关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青妇代表及乡村振兴工作队代表共计47人集中收看开幕盛况,仔细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各基层税务分局在各分会场共计158人集中收看开幕盛况。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在陆丰税务系统实现全覆盖。陆丰市税务局在党委、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基层党组织、青年干部中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切实增强陆丰税务干部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陆丰市税务局召开1次陆丰市税务系统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召开1次党委专题会,召开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各级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方式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共计27场次、351人次参与,确保学习贯彻全覆盖;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7场次、60人次参与,让党的光辉思想在青年干部中落实落地、凝心铸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坚持抓好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022年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3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期。二是加大全员法治教育力度。注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各类培训班中均开设税收法治相关专题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带领税务干部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务求学深悟透、深信笃行,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系统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带头讲法治课,带头述职述廉述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健全并有效运转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2022年累计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的税收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重要事项以及全年重点任务。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律师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的顾问队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加强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审查,为规范依法行政和税收秩序保驾护航。二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着力抓好全系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相关精神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抓严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主动核酸检测,抓实测温、验码、消杀以及日常排查、居家监测等防控各环节,积极融入地方疫情防控大局,主动参与地方联防联控,服务对口帮扶社区,推动“党旗红”和“税务蓝”交相辉映。另一方面抓细信访舆情管理。强化与地方宣传、信访、网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常态化涉税舆情监测机制,通过监测轮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工筛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涉税舆情进行7*24舆情监测,及时收集舆论信息,分析研判舆情发生的级别和程度,及时做好报告和处置工作。三是全力推行“税法援助制度”。推动权益纠纷就地化解,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设立“税法援助窗口”9个,“涉税费矛盾解决团队”11个,“税法援助服务中心”1个,“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个,组建由基层分局、业务股室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税务人员以及基层法制员等49人组成的税援队伍,建立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系,全方位全流程介入化解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争议,减少征纳成本,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接待来电来访纳税人42人次,接收到涉税费争议15件,成功调解15件,在纳税服务最前端解决涉税法律问题,真正达到纳税服务工作“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基本要求。四是多措并举推进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圆满完成。通过绩效考核、发放考试资料、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谈心谈话、组织脱产集中学习等多项措施持续做好2022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在提升考试通过率的同时提高一线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在疫情影响、工作繁忙、考试时间不确定等储多因素影响下,陆丰市税务局3名新招录公务员依然以优异成绩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圆满通过“入职体检”。五是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税务法治队伍。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大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目前,陆丰市税务系统已有2人顺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加入公职律师队伍。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服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和咨询事项共40余项。

(五)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2022年以来,陆丰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坚持贯彻落实年度普法规划,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对外,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在坚持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广播、报刊、网络、户外电子屏等普法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网络诈骗、家庭教育、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企业和居民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联合多部门举行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由税务干部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税费知识小广播、张贴有税务元素的法治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辅导。由青年党员干部组成“青枫”宣讲团,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在场的市民群众宣讲近年来陆丰税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效。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400余份,以随机有奖竞猜形式送出印有税宣图案充电宝、自拍杆等小礼品30余份,解答群众涉税咨询50余人次。对内,强化学习培训。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集中开展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秉承纳税人缴费人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保各项税收征管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推进办税便利化。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模式,通过电子税务局、粤税通、便民服务微税厅、建立纳税服务运营中心,上线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V-Tax,逐步将窗口业务转移至线上服务,发放粤智助办税宣传资料1.2万份,多方式持续优化便民办税服务。2022年以来,电子税务局业务量为46532笔,V-tax受理业务498笔,办理323笔,整合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电话(0660-8912366),全市实现一号多线。二是全方位开展税收政策宣传。通过户外广告牌、分发宣传资料、电视台新闻报道、专题宣讲、纳税人学堂、电子税务局工作平台信息推送、手机短信推送、微信推送、上门一对一辅导、学雷锋志愿月税收宣传、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税企座谈会、税费政策宣传等形式,共计开展大型线下宣传4次,覆盖4000多人次,利用电子税务局、税企沟通群、移动信息平台共发送政策宣传短信3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确保我市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相关信息被学习强国、央广网、新华网、南方+、腾讯网、时代周刊、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报道。三是扎实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采用“专人负责、定时提醒、即时办结”的业务流转办法,持续监测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间,确保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截止12月25日新办企业套餐5393户次,平均办理时长4小时内办结。四是配合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深化对接“粤省事”“粤商通”,发布并加大落实244项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力度,实现244项“全程网上办”和165项“一次不用跑”,已实现90%主要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积极提高办税便利化。五是推进税务注销管理工作。在推行优化注销、规范一般注销和服务简易注销等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注销清算事项的办理流程、资料、加强日常管理,促进超市百货、餐馆、网店、美容美发等行业“准入准营”同步提速,今年以来,超市百货、餐馆、网店、美容美发累计办理清税证明开具及税务登记注销815户次,通过优化注销模块办理810户次,优化税务注销占比达99.39%,其中即办注销699户次,未办理涉税事项开具《清税证明》111户次;通过一般税务注销流程办理5户次,占总清税注销户次的0.61%。注销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为0.014个工作日,时间压缩超99.72%。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陆丰市税务局在陆丰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制度执行力仍需增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仍需夯实。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陆丰市税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党委会、局务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抓好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责任制考核,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执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打造法治人才“生力军”

继续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税收执法人员普法责任制,推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做好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带动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以宣传教育为手段,持续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抓好税收新闻报道,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遵从度。积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活动,推进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识别、化解、防范风险能力,特别是应对涉诉、复议案件能力。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创税务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四)以制约监督为抓手,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使内控机制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铁笼子”。坚持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税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法制股  陈明记,0660-8937787)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