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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00: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陆丰市税务局在汕尾市税务局、陆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条例》,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深化主动公开。陆丰市税务局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及时反映陆丰市税务局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月份至今,通过陆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0余条,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公示、通知公告、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人事任免信息等内容。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1月份至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

(三)加强信息管理。抓好运营政务公开网站,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优化公开平台。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与陆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资源,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子供纳税人阅览。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多方位、多角度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约50余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800余份,进企业开展“非接触式”办税辅导、个税汇算清缴“手把手”辅导、“一企一策”宣传等共计40余次。

(五)强化监督检查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进一步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加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陆丰市税务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陆丰市税务局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强化工作督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同时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严谨、高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交流定期组织各股室工作人员加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流程的培训学习,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陆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邮编:516500,电话:0660-88900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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