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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11: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陆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陆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站位。税务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运转,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栏目更新,规范主动公开。格按照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税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作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栏目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三)明确工作规程,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岗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要点和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同时,办公室专设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用于接收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意见建议。

(四)压实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压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联络员的督促、提醒和指导,提升政务公开联络员专业素质。此外,严格把关信息内容,加强审核。

(五)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示,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动态更新。同时通过大厅公告栏、宣传折页、报纸、电视、短信、专题宣讲培训会、上门走访宣传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和办税服务新举措,充分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展示形态,在“汕尾税务”“广东税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推广优秀税宣作品。

(六)规范保密审查,强化监督保障。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执行网站管理制度,履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把好内容的政治关、涉密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同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持续提升作风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陆河县税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形式和丰富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法规的内容和解读更新需要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及时、准时、规范地向群众公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及时、主动发布最新税费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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