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陆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服务陆河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以营造法治税务为目标,提升站位、尽责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税收工作各项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税务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举行宪法宣誓、举办“法治·青年说”、组织学法考试、观看庭审案件直播视频以及开展宪法进乡村等,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树牢了党委法治意识,为抓好税收法治工作落实提供了政治和思想保证。
(二)持续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等党建相关工作,确保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更加坚持有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制度建设,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县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形成依法治税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一盘棋”工作方法,确保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县税务局共组织召开了2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重点落实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工作任务和规范执法、依法征收等主要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围绕纲要,主动对接当地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按照我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研究改革发展举措,紧抓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组织税收收入;四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走进青梅产业园、走进农民丰收节等形式对企业进行针对性宣传辅导,出台《陆河县税务局关于落实2021年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工作任务清单》并做好分工落实,为企业降本减负以及服务全面乡村振兴贡献了应有的税务力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税务局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推动文件落实落地。通过大力宣传及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文件落实落地。二是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今年以来,县税务局为每个税务分局选优配强年轻骨干力量作为税收法制员,指导并监督所在分局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协助分局长审核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案件并对案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预估,为各税务分局推进全面依法治税保驾护航。三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立法原则和工作实践,及时对失效和废止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所有执行的税收规范化文件均有效合法。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广东省吉河律师事务所作为县税务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助推行政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五)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走深走实。县税务局“三项制度”在继续全面推进过程中,紧盯税收执法公示、打造“阳光陆河税务”,紧盯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可追溯”,紧盯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守牢“执法底线”。2021年,全县税务系统在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的全过程记录数据达333条。全面推进办税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内外网、办税服务厅、分局办公场所等公示并持续更新本单位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欠税公告等信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优配强重大税收执法审核人员,加强重大税收执法审核事项的审核把关,切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六)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陆河县“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县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推出多项便民办税举措,不断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一是继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全面梳理《全县税务系统证明取消材料清单》,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开出了替代取消事项清单涉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等18项内容,共清理出替代取消材料27个,将原本需要提供纸质材料或身份证明材料的事项实现为仅提供电子证照核验,进一步“减证便民”;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大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力度,切实提升税务部门便利化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落实了总局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三是继续推出首问责任制、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错峰办事等便民举措,坚持“精心送政策、用心解民忧、全心促发展”,切实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分门别类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内控机制落实。借助信息化系统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预防风险、堵塞漏洞,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监控全县日常税收执法情况,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处理,提升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共接收了疑点数据45条,通过及时高效的核查和整改,及时规避了内部风险;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错行为的事后追责,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规范执法意识,引导他们时刻紧绷税收执法一根弦,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广开外部监督渠道。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治教育培训,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举行全县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及青年业务骨干宪法宣誓仪式,引导税务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县税务局对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做好学习培训监督,组织好线下集中学习、模拟考试等,最终县税务局2名参考人员在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中高分通过考试,并取得了全市第一、二名的好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1年,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虽然已基本形成,但离全面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税收协同共治的局面还有待进一步形成,部门间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税收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税收法治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县税务局将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突破口,推动全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税务局党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全县税务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制度,同时健全完善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持续推行党委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示范带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牢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纵深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继续推动重点群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全面、精准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费优惠。
(三)继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工作规划、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参谋作用,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参考,及时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完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继续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逐步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五)构建综合监督体系强化权利制约监督。强化党委全面监督。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强化纪检专责监督。深化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改革,突出政治监督,围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关键少数”权力运行,通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观看反面典型视频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
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