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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6:1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陆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服务陆河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以营造法治税务为目标,提升站位、尽责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税收工作各项目标。现将一年来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发挥作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前进道路上的重要原则,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税收领域中来;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先后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逐步形成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支部学习打好基础、党员自学注重提升“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坚持开展会前学法,研究或决议依法治税重要工作,部署精确执法等税收法治改革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日常考核。

(二)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推进。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县税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有关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二是及时调整基层税务分局法制员,加强法律人才动态管理、系统管理,为法治工作提供基础人才保障;三是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及学习兴税等有关平台,督促全体在职干部税务开展好日常学法考试,做好学习兴税日常学习和对应业务线条的集中练习,如组织全县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网络培训班”,学习率、测试率均达90%以上;四是鼓励税务干部踊跃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1名税务人员已经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内训外挂培养使用机制;五是组织好新入职公务员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共组织参加市局法制科举办的模拟测试纸质版考试12次,电子化模拟考试3次,县税务局法制股自行举办的模拟测试10次,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增智的效果。2022年,全县新入职的4名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组织税收收入。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科学研判经济税源变化趋势,主动加强与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争取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二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自政策实施以来,县税务局共核准退税申请116户次。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2年1月至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减免共889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减免共892户。严格执行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通过大厅摆放宣传册,进行宣传等方式,尽可能做到政策应知尽知,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四)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做好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加大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力度,针对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承诺制知晓度不高、理解有偏差等问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切实构建全民创建氛围,提升创建成效。及时向市税务局报送《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业务明细表》,及时汇总上报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2022年,全县纳税人现已累计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704份,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获得当地政府肯定和支持。

(五)不折不扣实行“首违不罚”制度。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好学习和落实工作,对税源管理部门和办税窗口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确保执法口径统一。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积极开展相关督导调研工作,要求各单位适时开展自查监控。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税务系统符合总局首违不罚第一批清单的不予处罚数量共为281户次,让纳税人体会到税务执法的温度。

(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常态化。县税务局继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紧盯税收执法公示、打造“阳光陆河税务”,紧盯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可追溯”,紧盯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守牢“执法底线”。2022年,全县税务系统在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的全过程记录数据达到20多条。同时全面推进办税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内外网、办税服务厅、分局办公场所等公示并持续更新本单位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欠税公告等信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优配强重大税收执法审核人员,加强重大税收执法审核事项的审核把关,切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七)持续加强两权运行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内部风险评估防控,组织开展风险筛查、防控措施录入及自我评估工作。做好内部风险排查防范;二是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安排专人日常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醒责任人员即时处理、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从充分防范、预防风险、堵塞日常征管漏洞全过程闭环管理中大大提升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水平。通过内控平台共核实和处理疑点数据61条,通过及时高效的核查和整改,及时规避了内部风险。同时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里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防控模块,共完成了103条疑点数据的筛查办结,疑点数据的检查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谋决策、审核把关、复议应诉等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作用,并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学习培训工作。

(八)税收普法宣传有声有色。一是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凝聚创新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税法进乡村”“税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和“同心向党 学习兴税”税企联合知识竞赛活动,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向纳税人发布并推送各类税收新政策,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税收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告栏、咨询台、上门辅导等线下渠道向纳税人精准辅导税收政策;四是开展好全电发票“内外并行”的培训辅导。对税务干部、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共开展了3次全电发票相关的纳税人学堂,累计240余户次纳税人参加;共开展了2次全电发票相关的学习讲堂,累计60余人次的税务干部参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税收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部分税务人员在征税人观念中注重粗放式执法,轻视优化服务,税收服务理念有待增强,个别人员在执法理念上没有融入社会经济的时代需求,忽视市场主体在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二)内控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现实中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常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两级监督,遇到重大事项,还会有督察内审、重案审理等多种形式的内控制度。即便如此,在法治税务建设中暴露出来的许多不足仍然没有有效规避,现有的内控监督机制还没有全面发挥应有作用。

(三)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个别税务干部缺乏法律敬畏感,缺少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理解不深刻,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缺失。二是责任心不强。部分税务干部抱着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的工作态度,认为规则和程序没必要,能把事情应付过去就可以,只处理各类系统中的任务,系统外的工作视而不见。三是综合能力不足。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税收业务不牢固、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缺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最关键时期,做好2023年度法治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市税务局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陆河税务法治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工作。积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全员积极配合下沉社区开展创卫和创文活动,以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为纳税人办实事,保持优良工作作风。

(二)强化税收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施税务执法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理性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发展。转变执法理念,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转变,切实改变原有粗放式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经验式执法,以科学的执法理念驾驭精确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

(三)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等领域,按照明白“价值定位”、整合“有效资源”、再造“基本流程”等思路,实施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道理、讲通情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记录,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真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各执法环节的有机衔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工作规范,深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规范的理解运用,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关注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确保“同案同办”。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团队,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税收法制队伍,对税务执法依据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业务能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税收专业队伍,对涉税事实认定提供业务支持。各取所长,紧密配合,全程参与,形成“事前咨询,事中参与,事后总结”的全链条全方位式把控,把执法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更好发挥应诉“智囊团”作用。重培养,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执法法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政策的易混淆点开展;注重培训方式的有效性,专人做专事,邀请公职律师讲解司法实务,业务骨干讲解税收政策,提升执法队伍双能力,不断壮大“后备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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