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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06: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陆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陆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及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监督保障,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线上依托税务网站、“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本单位减税降费、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税收法治建设等信息。结合实际拍摄《信不容失》诚信纳税宣传短片获得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发改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优秀奖。线下围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深学细悟二十大 税收服务现代化”系列宣传活动、“代表委员话税收 畅谈发展新思路”系列活动、“税法宣传润童心 法治思想伴成长”税收普法活动,各类税收宣传活动有序推进、落地落细、有声有色、出新出彩。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条例》为依据,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岗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要点和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2023年度陆河县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结转2024年办理。

(三)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充分发挥税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作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栏目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依法依规严格把好政治关、涉密关和舆情关。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示,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动态更新,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机构设置和领导简介等信息。同时,通过大厅公告栏、宣传折页、报纸、电视、短信、专题宣讲培训会、上门走访宣传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策和办税服务新举措,充分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展示形态,在“汕尾税务”“陆河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积极推广优秀税宣作品。

(五)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执行网站管理制度,履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局面,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管理,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监督全面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陆河县税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程度仍需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时效性需加强,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创新力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陆河县税务局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升。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二是立足做好服务、接受监督、解决问题,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三是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交流,及时分析总结经验,提升创新工作能力,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陆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陆河县004县道城南142号,邮编:516700,电话:0660-55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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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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