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放管服信息、行政诉讼、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n-tax.gov.cn/yfld)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90号,邮编:527200,电话:0766-3718821,传真:0766-3718821)。
一、概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在上级部门和罗定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工作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丰富公开载体,加强培训学习,严把公开质量关,增强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使政务信息广泛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公开机制,落实组织责任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配齐配强保密委员会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保密办公室(保密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保密办主任,办公室、法制股、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对应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公开制度,严抓信息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部门以及罗定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2019年罗定市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公开规章制度,其中包含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采集、初核、保密审查、复核、签批、发布、材料送交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备案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三)拓宽公开载体,强化宣传效应
依托门户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公开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网络平台优势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税务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模块具有通知公告、税务政策宣传、法规查询、办税指南、网上释疑、在线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众多实用的服务功能,公开范围覆盖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涉税信息公告、党建宣传、领导接访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方面内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累计506条信息,其中内门户网站公开305条,外门户网站公开86条,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43条,税收宣传橱窗公开27条,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传统媒体推送45条,局长信箱收信3次。同时,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以公开栏、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向纳税人派发涉税政策宣传单张6.3万余份,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600余次。通过在电视广播宣传、手机短信、微信群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纳税人不定期发送政策信息、办税信息,以便于群众更快捷知晓公开政府信息,增强税务宣传效应。
(四)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公开、保密思想认识,抓住信息写作中青年干部的关键力量,定期开展写作座谈交流会,组织公文写作和法治意识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依制度公开,并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主题,确实提高信息调研写作的质量和数量,全年省级传统媒体刊登报道2篇, 省级网络媒体报道5篇,《罗定日报》刊登报道7篇,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完善信息写作考核机制。细化绩效考核标准,落实局内各单位调研报告和信息写作责任,落实各业务部门税收宣传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基层税务分局的业务写作指导,形成人人抓考核的工作格局,共同发掘税务工作亮点,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公开相关涉税政策法规文件、办税指引服务、宣传税收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全年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共137户,非正常户公告9次共277条信息,欠税公告4次共2182条信息,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了解涉税信息,为推进税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提供有力保障,扩大政务公开更深层次的社会影响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1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45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251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93.93万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1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1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1 |
1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尚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为常态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跟进。下阶段,罗定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科学工作部署,补齐短板,持续改进,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持续提高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培训学习,持续提高税务干部提高政务公开责任和保密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对重要的涉税政策和疑难问题,及时捕捉、研判和回应,增强宣传效果,增进纳税人对政税收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