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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20:27:5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放管服信息、行政诉讼、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3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76386,传真:0766-29786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在上级部门和新兴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工作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全面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全县税收工作发展作出了应用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配齐配强保密委员会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保密办公室(保密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保密办主任,办公室、法制股、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为成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部门以及新兴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2019年新兴县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公开规章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采集、审核、签发和发布等环节上,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准则和要求,认真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宣传效应

充分依靠官方门户网站、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台等公开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网络平台优势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税务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模块具有通知公告、税务政策宣传、法规查询、办税指南、网上释疑、在线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众多实用的服务功能,公开范围覆盖了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涉税信息公告、党建宣传、领导接访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工作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65条,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38条,税收宣传橱窗公开20条,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传统媒体推送24条,其中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刊登报道4篇次,省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刊登报道3篇次,其他网络媒体报道7篇,《云浮日报》刊登报道10篇。还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手机短信、微信群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纳税人不定期发送税收政策信息、办税提示信息等,不断增强税收宣传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8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786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4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要需要进一步丰富,工作督促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找准薄弱点,继续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努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科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合理安排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班,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持续提高税务干部的政务公开责任和保密工作意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对重要的涉税政策和疑难问题,及时捕捉、研判和回应,增强宣传效果,增进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新兴县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202012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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