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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8:57: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yjhld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邮编:529536,电话:0662-3897766,电子邮箱:yjhlq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阳江市税务局和海陵区委区管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助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助抓,并安排1名具备较好信息宣传素养的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效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性

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主责部门同时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纳入2021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评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三)积极参与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积极组织区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班,熟悉和规范政务信息事项,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将内容融入到税收业务的方方面面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已组织16人参加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并完成结业测试。

(四)拓宽公开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动态管理

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微信公众号、纳税人QQ群等政务公开的自由平台上,及时回应纳税人最关心最关切问题,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告栏等地方及时公示重大政策文件和重要公告通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同时加强与海陵区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机制

(五)明确公文属性,依法依规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在拟制公文过程中,要求各股室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依法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确保负面清单内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按照“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2021年,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非正常户公告4条、欠税公告4条、定期定额公告12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通知公告11税务要闻23条、图片新闻22条,同时,通过南方+、阳江plus等媒体主动发布新闻信息20次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公开信息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及时性也有待提高;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还需要继续提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学习

下阶段,我局将充实公开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各股室协调合作,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时效性。四是丰富公开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全角度、全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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