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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1:13: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城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yjjc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333号,邮编:529500,电话:0662-2896060,电子邮箱:yjjc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阳江市税务局和江城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江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税务总局、省政府、省税务局、市政府、市税务局、区政府有关规定,加强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职能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年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新调整,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按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情况。按要求制定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要求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要求按照规定流程、规定期限发布政府信息,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 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着力提升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线上公开渠道包括江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对这些平台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保持链接畅通。线下公开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并且结合税收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对所辖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活动,开展涉税政策辅导、解答涉税疑惑、听取涉税需求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依公开申请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重推动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化、政策解读工作深度化、办事服务标准统一化等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

三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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