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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5:32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税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截至2021年底,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利用好电子公文系统加强对公文的分类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按照珠海税务局的要求开展平台建设,先后设置了“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简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通知公告、基层动态”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对发现存在提供信息内容有误或未及时解答社会公众疑问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员进行回复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丰富,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针对上述问题,高新区税务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将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A2栋3楼,邮政编码:519080,电话0756-6348945)。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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