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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8:46: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聚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通过门户网站、新闻稿件、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落实对外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对外公开审批流程,加强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借助地方政府宣传部门力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设置减税降费专区,加强与区新闻媒体中心协作,同时积极依托纳税人学堂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维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通过实行硬性考核约束,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另一方面,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推动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一方面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持续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热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增强政策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不断深化部门间合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税费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金湾区标准规范、精准高效的政务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三灶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红旗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平沙税务分局。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异,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邮编:519090,电话:0756-615991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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