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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2:56: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南调路399号,邮编:524057,电话:0759-3955055,传真:0759-39606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征管改革、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宣传,推动税收法制建设,提升助企政策效能。聚焦办好惠民实事,紧盯政策发布热点,突出改革发展主线,在权威主流媒体刊载稿件10余篇。通过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和培训班共4次,参与培训人数达36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批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全面、合规合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无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将相关内容写入保密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实现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技术保障,认真落实日常监管监测工作,持续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有序健康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安全、稳定。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V-Tax平台、“湛税易”纳税服务平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办税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依据,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绩效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仍有不足,存在对政务公开制度学习掌握不够透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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