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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2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府前路89号,邮编:524300,电话:0759-7751718,电子邮箱:cfpl4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以及遂溪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税务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主流媒体上开展税收宣传,发布税收新闻稿件14篇,在市税务局公众号上发布新媒体稿件10篇,在遂溪融媒体上发布稿件41篇;开展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培训课程7期,在线培训135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遂溪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依托门户网站、“遂溪融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分工进行调整,明确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和服务水平;二是创新方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拓展新媒体、线上辅导等“非接触式”宣传渠道,以适应当前发展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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