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吴川市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2: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吴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办公楼,邮编:524500,电话:0759-5566286,电子邮箱:wcsw556628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和吴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2021年,通过投稿向湛江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3篇次原创政策解读及形象宣传作品,举办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12期,政务公开电话人工咨询服务数超过2000人次,受理12345市民热线、12366投诉、建议、网上在线咨询59宗,各级各类媒体报道我局亮点工作5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审查机制。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已按时处理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公文公开管理,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依申请答复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定期开展政府公开信息自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21年,我局未发现不予公开的信息中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的数据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助力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业务人员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二有效利用新媒体线上辅导等“非接触式”宣传不断适应当前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