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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6: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涵盖县税务局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宝路33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639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税费支持政策解读质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对属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社会公众关切以及需要广泛知晓的各类税收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全年在广宁县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56次,通过央广经济之声、中国报道、西江日报等各层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38次,共推出新媒体作品8个,开展税收宣传活动3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审核,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安排专人专岗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站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税务网站专栏规范化管理和维护,按要求公布各类通知、公告、报告,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传达重要税费信息。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公开阵地建设,配备触摸式一体机、宣传专区专栏等,加强线下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整合线上宣传资源,构建中央、省、市、县四级主流媒体宣传体系,有力做好税收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强化内外监督,通过政务公开电话、局长信箱等方式,畅通问题及意见反馈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保障。按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出现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广宁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公开形式有待创新、公开内容有待提质的问题。下阶段,将对照存在问题,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打造专业化信息公开队伍。

二是持续丰富公开形式。综合采用文章、新媒体等多种解读形式,实现税收政策通俗化解读,探索开展重要政策的跟踪解读,实现政策文件与税务机关解读、媒体报道相关联。

三是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方式,提升税务信息发布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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