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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5: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四会市税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四会市广场北路5号,邮编:526200,电话:0758-33668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四会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肇庆市税务局及四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突出公开重点,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四会市税务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累计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四会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四会市税务局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咨询6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四会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审查信息发布,要求信息发布部门需在纸质送审单留痕审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程序规范严谨。同时,结合四会当地实际,配合好四会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

四会市税务局聚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及时性,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上下功夫,融合运用税务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栏、实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系统梳理、集成展示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政策等信息,充分解读各类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同时积极开展跨区域税收宣传活动、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四会市税务局严格对照绩效考核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切实加强信息公开部门的监督制约,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税企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监督,确保监督检查严格有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四会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识不够深刻,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创新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四会市税务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深入推进税收政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借助网络传媒、新闻媒体等专业媒体力量和视角做好线上政务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四会市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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