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将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2020年海珠区局在党委会议组织学法47次、局务会议组织学法11次。定期组织税收政策解读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依法征税、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持续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严格依法依规征税。全面落实上级税务机关与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征税收费,主动担当作为,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20年,海珠区局组织税费收入累计实现239.36亿元,同比下降12.7%,减收34.86亿元。
(四)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快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出海珠区局落实支持疫情防控政策18条措施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8条措施,及时梳理下发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汇编,分行业抓重点编制新政速递,精准帮扶区内各行业。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五)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着眼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当前税收工作难点、焦点、堵点,紧贴纳税服务、税收管理和规范执法等问题深入研究,同时对现行税收政策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反馈现行税收政策在基层落实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税收政策的制定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020年,海珠区局全年调研文章被市局刊物采用11篇;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税务专报33篇,内容涵盖组织收入、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纳税服务、行业分析等,获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9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政辅政、参谋助手、推动工作的作用。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六)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税费执法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决策机制。坚持对事关发展大局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税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评估,将集体决策作为重大税费执法的必经阶段,保障重大税费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准确性。2020年,海珠区局共办理重大税费业务集体审议事项28件。
(七)加强合法性审查。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行为、重大合同、信息公开、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方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公职律师、内外部法律顾问等进行研讨论证,在做决定前,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和建议。2020年,共审核合同67份,共审核举报回复函207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对涉及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八个事项类型进行编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海珠区局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项26项,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梳理4934件、行政处罚数量2636件。不断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动态跟踪税收执法各环节、各步骤情况,依法维护税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落实重大税费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税费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务员制度,完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截止到2020年底,海珠区局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6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之比达8.5%。
(九)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严格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简并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制,确保审批时限“零超时”。2020年,海珠区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399件,法定时限内办结4398件,逾期办结0件。其中,受理“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3857件;因疫情影响,受理“延期申报核准”542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增值税发票管理、行政处罚、二手房交易、滞纳金加收情况、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积极开展落实防疫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支持疫情防控措施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切实落地。持续开展个税改革督导、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做到既全覆盖、多方位着力,又紧盯重点风险,实现“靶向”精准,确保不遗漏、不疏忽。
(十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总局特派办、省局、市局的各项监督检查,及时查补短板、堵塞漏洞。通过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配置“好差评”系统、发放《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和《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监督卡》、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二)完善复议诉讼工作体制机制。组织编写《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行政复议工作指引》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行政诉讼工作指引》,明确复议、诉讼工作的参与部门、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使行政复议、诉讼发生时,相关部门和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工作更加规范。2020年,海珠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海珠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市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编制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四)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深入万达广场、合生广场、创投小镇等地开展“线上驿站、见字如面”税收宣传活动;结合“云”广交契机,配合做好广交会税务服务专场政策宣传直播,帮助参展企业一站式了解外贸出口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推出新闻报道30余篇,策划制作新媒体作品3个;联合中山大学科技园开展“科技创新促发展,税惠赋能添动力”直播宣讲活动2场次;紧扣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建设热点,选派党员先锋队走进广州国际媒体港,“一企一策”辅导企业精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结合最新政策热点制作政策图解、创意海报、宣传漫画等新媒体作品,2020年以来共推出新媒体作品35个,作品平均阅读量达到5000人次,税宣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五)落实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予从事执法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情况摸查、组织培训、模拟测试等形式开展执法资格备考工作,提升税务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从源头上抓牢税收执法人员管理。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海珠区局共有21名应考人员,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其中最高分96,平均分86.24。
(十六)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加大法律人才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有效发挥法律人才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税收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海珠区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法律人才共23人。
(十七)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人才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海珠区局坚持“早部署,勤跟进”的工作思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部署和实际需求,圆满完成2020年度11名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申领工作。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十八)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改善税收业务工作脱节、分散管理等问题,确保各项繁杂业务工作协调有序有效,促进集成运用,形成以调促管,以管促效的互动良好机制,成立税费政策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法质量,防范执法风险,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风险较高、社会影响面较广的税费业务建立重大税费集体审议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