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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6: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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