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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公告(2022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2-07-11 14:06: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魔力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等80户纳税人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认定非正常户公告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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