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姚翠微,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0418014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