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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公告(2020年1月)
发布时间:2020-02-28 11:17: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利华农业有限公司等11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我局责令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经实地查无下落,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0年1月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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