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利华农业有限公司等11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我局责令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经实地查无下落,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0年1月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
广州市利华农业有限公司等11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我局责令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经实地查无下落,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0年1月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