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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公告(2023年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3-07-26 16:13:56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区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名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2023年第二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2023年第二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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