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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非正常户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07-21 17:19: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列纳税人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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