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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0年第4季度)
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5: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0年第4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0年第4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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