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征收 > 委托代征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7-28 11:39:03来源:征收管理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728日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自然人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1

粤澳深合税 税委 〔20221

珠海市兴中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3925020866

王小平

 

13925020866

 

 

个人保险代理佣金

2022-07-01

2024-06-30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 增值税(个人保险代理佣金)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2%

公告日期

2022728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