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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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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5:53: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仙塘税务分局。负责仙塘镇、义合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灯塔税务分局。负责灯塔镇、曾田镇、双江镇、骆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船塘税务分局。负责船塘镇、上莞镇、漳溪畲族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顺天税务分局。负责顺天镇、涧头镇、半江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蓝口税务分局。负责蓝口镇、柳城镇、黄田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黄村税务分局。负责黄村镇、叶潭镇、康禾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新港税务分局。负责新港镇、新回龙镇、锡场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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