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科(纳税人识别号:441625199503284732):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税限改﹝2023﹞1000000001号)。
请你及时到我局(东源县行政大道)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税限改﹝2023﹞100000000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税限改﹝2023﹞1000000001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税限改﹝2023﹞1000000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源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