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在市税务局和东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作出了一系列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必学内容,依托“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持续推出便民办税措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场景式服务需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着力解决在办税效率、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高新技术企业代表签订《纳税服务框架协议》,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措施,收集意见建议54条,提升新质产业生产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打造“源税清枫”等调解品牌,持续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全面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一是持续转变税费征管方式。认真落实省税务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专业管理与属地基础管理的工作衔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纳税辅导和风险管理,加强任务管理扎口规范,持之以恒转变税费征管方式。二是持续优化上移复杂性事项管理。进一步优化专业团队设置,充实团队人员力量,强化专职部门承接复杂性事项职责,完善依申请事项“一口进出”和全业务同城通办业务,严格按照“清单管事、任务驱动、随机分配”的方式开展税费管理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制度风险。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
(二)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形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共识,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由财务部门会签,由局领导会商后提交党委会决策,并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务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新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制发的“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与工作指引开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积极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梳理涉及“首违不罚”的相关文件,聚焦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等重点内容,规范处罚岗位人员的执法流程,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管用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人财物安全。定期组织办税服务厅开展突发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征收期时刻关注舆情动态,防范负面舆情,2024年以来,县税务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畅通信访渠道,高度重视信访舆情工作,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按规章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压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依法分类处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二)扎实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设置“税法援助”专窗、“税法援助服务中心”以及“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打造“源税清枫”等调解品牌,调解涉税争议7例。建成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1个。
(三)建立县级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协同共治领域的实践应用,联合公安、司法、人社等多个部门,建立县级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全县统筹,推动多部门协作,实现社会保险费矛盾争议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文件要求,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等平台,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围绕发票问题、违规“过手”缴税资金问题、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等开展自查工作,以有力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发挥好纪检部门的专项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更好的实现监督的全覆盖。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及时公开发布涉税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根据总税务局、省税务局及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接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新电子税局,优化“税”系列品牌应用,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税收治理方式变革,更好服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构建司法+税务”涉税协作新格局,积极探索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提高司法拍卖税费征缴质效。协同法院、县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强化法治人才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主责、分管领导主抓、法制部门主导、相关业务股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新公务员入职以后,便及时为8名考生上好执法资格考试“第一课”,并已为8名考生订阅并分发备考书籍。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有6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其中4名同志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组织参与2024年市局税收法律政策人才选拔考试3轮。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利用学习兴税、学习强国和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开展法规专题学习,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
(三)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通过“服务需求面对面”、普法现场等活动,围绕第七个全国“宪法宣传周”,首次联合司法局、普法办等部门在东源县法治文化公园开展“‘宪’在守护‘税’法同行”现场普法活动,发放税法知识宣传册,宣传讲解涉税费法律法规政策相关热点,不断拓展税收普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总体来说,一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025年,东源县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的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积极运用“老带新”、“传帮带”模式,培养一支专业素养高的法治化人才队伍,开创税收法治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