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按照贯彻党中央、税务总局党委、省委关于依法治国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依法组织收入和落实减税降费、加强征收管理、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全过程,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厚植税收法治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税收法治工作与“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中心工作相融合,认真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持续推进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促进法治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三)强化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收税费。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44299万元,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二是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坚持透过税收看经济、立足税收看全局,深入开展经济税收专题分析,常态化开展产业行业对比分析。今年以来,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税收分析报告3篇,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提供参考,并得到了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批示肯定。三是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组织召开《意见》落实办专题会议13次,编发专题会议纪要13期;研究制定了区税务局各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分工》及《工作台账》,做到了对标对表、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并将改革工作纳入全局督查督办重点和绩效考评,持续稳步推进各项任务。特别是创新推出对辖区内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跨区域涉税企业(报验户)实行“一对一”辅导服务,结合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工作机制,由局领导分别挂点联系,快速响应企业的涉税诉求,构建良性的税企关系。四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推动市区(包括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范围内二手房交易涉税事项集约办理,与河源市不动产交易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设立“一窗受理”服务窗口4个,共受理业务800余笔。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税设备等办税缴费服务,共邮寄发票近1000户次,指导自然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1200多份,网办率达到96%以上。五是推动税法宣传的广深度。举办了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会,为辖区内18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为雅色小学孩子们送去寓教于乐、生动有趣的税法宣传课,赠送《小学税法知识读本》书籍等;编制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依据汇编》,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向600户纳税人推送缓缴税费、社保费、增值税减免等政策内容,电话辅导510户次、推送短信4000户次,持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强化税务制度建设
在政府采购方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类)》《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暂行办法(非计算机类)》等制度;在日常管理方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数字人事结果运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通过不断细化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减少了主观随意性。
(五)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遵守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将关系全局建设的重大事项、带普遍性的、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一些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都由有关部门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调查研究后,提交党委会议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审核。二是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质量。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在区税务局合同合法性审查中,法律顾问提出的修改意见均被审核后采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广泛听取和了解纳税人的所需所求,不断改造升级纳税服务方式。今年,共召开纳税人座谈会3次。
(六)强化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设备领用台账,及时做好规范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提请事项的事实认定,今年暂未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事项;每月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定期定额等有关税收执法信息,发布欠税公告,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江东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每周在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报送信息数据。截至目前,累计报送了800条,其中行政许可335条,行政处罚465条。三是落实税务告知工作。深入推进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办事便捷性。按季常态化开展抽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注重行政复议应诉。对照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分析征纳双方核心矛盾,做到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等事件。五是切实做好现金税费全国交叉审计迎检工作。对照《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再次自我检视本单位截留税费等风险是否排查到位、各类问题的追责问责是否落实到位、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的7个方面26项内容,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以来本单位问题排查、责任追究、以查促改、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有关材料,以备随时调阅检查。
(七)强化风险分析监控管理
一是加强发票日常管理。严格实施作废代开发票管理制度、税务收现缴款书(非印刷)作废、委托代征单位税收票证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发放、作废票证审批、代开发票档案资料等日常管理力度,切实防范现金税费征缴风险。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作废发票抽查工作4次、发票季度盘点4次,暂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推进征管档案电子化。明确和规范了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采集、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销毁、应用各环节,解决目前纯纸质征管档案资料管理中的标准不统一、内容不齐全等问题,调阅时间由原来的30分钟以上缩短至5分钟以内,2022年,新增入库征管档案资料44箱,受理事项13227项次,受理资料17829份。三是加强疑点数据监控。依托金三系统、5C质量监控指标等平台,及时发现征管项目中的数据信息疑点开展清理处理。四是强化留抵退税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留抵退税风险事后集体审核机制,全面梳理内外防控风险点20个,及时排除留抵退税风险,将风险管理嵌入留抵退税全流程,已移送市税务局稽查局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2户。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仍然依靠老习惯、老经验开展工作,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足,法治意识不够强,存在应付思想和形式主义。二是法治教育培训不够全面。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授课形式单一,缺少引导思考和具体实践,学习效果不理想。三是是法治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需完善。一些原有的政策制度不能满足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又未及时清理更新,导致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和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以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结构,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和检查机制,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发挥“三项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区税务局“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对策。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推行关键节点的管控,全面提升推行质效。二是严格落实税务告知制。贯彻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部署,全力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行政协助,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行动成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落实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首违不罚”的种类和幅度范围予以具体化,降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主观因素,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升量罚标准透明度,进一步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法治行为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健全对税收执法过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设备、录像上传管理,实现税收执法设备的领用、归还及音像上传平台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公示等流程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招标合同签订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情况的核实,落实每月对行政处罚情况抽查制度,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精度。五是加强法治综合人才培养。推进税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紧扣当前征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鼓励考取“三师”及提升学历,为全面依法行政、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六是营造浓厚税收法治文化。持续将学法工作纳入到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当中,从思想深处培植好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辖区内的税法宣传,从根本上转变和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