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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1-23 16:00: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河源市江东新区通达建材加工场(92441600MA53A8EC2A):

你单位(个人)存在一般纳税人期间违规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限你单位(个人)3日内,向我局办理纳税更正申报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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