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税务局和江东新区党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江东新区税收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2024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不断强化理论学习。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精神。累计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习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学习4次,党委书记讲授法治课1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严守意识形态思想防线。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风险排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巩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深化依法治税,坚持“守底线”和“稳增收”两手抓,扛牢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主责,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更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一方面强化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政策理解、掌握和运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管理质效;另一方面强化宣传辅导,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准确适用政策,不断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切实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将改革工作抓牢抓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管理边界不清、职责事项不明等问题,通过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统一明确解决,推进税费征管体系改革。四是加强税收法律政策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税收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为江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借助培训、辅导和媒体宣传平台,持续讲好江东税务故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持续完善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印发并落实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不断细化和完善各种制度,使各项税收工作有制度可依,促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二)落实合同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健全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合同归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遵守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对于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具有普遍性及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工作和重大活动,均由相关部门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至党委会议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和审核。
(二)坚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以柔性执法构建法治营商“暖环境”。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按照“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二)以“减证便民”释放法治惠民“红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组织人员学习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024年无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着力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无涉税争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以高质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以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的全过程监督促进执法规范透明。严格落实税收领域违法行为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力维护检举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涉税检举“零”舆情,营造和谐稳定税收营商环境。
(二)以“三项制度”推动税收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及操作设备保障,有效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落实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应审尽审,进一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按照发票电子化改革要求,开展新开票扫脸规则验证试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风险综合治理试点、推进通用机打发票归并数电票等工作,继续加大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开票相关功能,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秉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积极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一方面加强对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另一方面落实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视为最高政治纪律,并将其贯彻实施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中。坚持将税收法治工作与“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这一中心工作相结合,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局面。
2024年,区税务局虽然在推进税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个别干部依靠老习惯、老经验开展工作,法治观念不够强,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理解有所不足。二是税收执法规范性还不够高,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和影像资料的记录、制作、保管入卷等方面不够规范。三是法治人才建设不够强,具有“三师”资格证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较少,法治人才队伍总体质量不够高。
2025年,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守牢把握依法治税这条税务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提升税务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基础保障,落实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化依规治党,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评估“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加强行政处罚核实,提高税收执法精度。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根据岗位需求,拓展培养渠道,组织业务培训,推进税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四是完善税收数据管理,规范纳税人信息数据采集,清理疑点数据,夯实税收征管信息基础。五是营造税收法治文化氛围,将学法工作融入日常,利用媒体平台加大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