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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纳税评估及土地增值税复核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16:3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GCZC-QYZB-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纳税评估及土地增值税复核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具备有效的税务相关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证。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至 2022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河源市源城区新埔路72号5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4)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gczc.com/guide.php?cid=42)下载)。

§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经六北路        

联系方式:邬先生 0762-323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陈工 0762-33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62-3318899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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