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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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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1:46: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等工作。

老隆税务分局。负责老隆镇、丰稔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佗城税务分局。负责佗城镇、四都镇、义都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鹤市税务分局。负责鹤市镇、紫市镇、黄布镇、通衝镇、登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龙母税务分局。负责龙母镇、铁场镇、田心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车田税务分局。负责车田镇、黎咀镇、黄石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赤光税务分局。负责赤光镇、新田镇、岩镇镇、廻龙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麻布岗税务分局。负责麻布岗镇、上坪镇、细坳镇、贝岭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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