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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09:14: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具瑞昌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51刘晓明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52;曾尚宜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53陈振强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57鄞伟宗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210103郭若玲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32黄章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40冯峰泉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23180146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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