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税〔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2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88户,共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34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税〔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2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88户,共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34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