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6:21: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在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当前纳税人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创新管理理念、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执法保障、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带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全方面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2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分别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研讨,开展20次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动党委理论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161件。对实施的行政许可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信息表》和《流程图》,将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涉及层级、实施对象、本级具体职责权限、对应责任事项、监督部门和方式、部门清理意见及理由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三)落实告知承诺制。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性。2022年,我局共发生证明名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用途为:用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件数612件。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22年我局未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台账,有党委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对重大决策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由党委书记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2022年,共召开党委会35次,形成决议240项。 ⠼/font>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加强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共配备24台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2022年,记录执法音像记录条数共42条。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区局具体操作流程,为进一步做好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022年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三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和市局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执法信息共38余条,使执法行为、政务公开得到有效公示。

(二)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督促基层税务机关严格落实新《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好“首违不罚”规定,打造“免单+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2022年全年共对约1138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合计减免15.85万元税务罚款。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排查、人员外出报批、食堂分批就餐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办税厅、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对内,及时动员干部职工接种疫苗,共有426人接种疫苗,接种率为93%。对外,积极动员群众接种新冠疫苗,共动员570名60岁以上老人接种第一针,动员5750名群众接种第三针加强针。

(二)做好做实信访受理工作。健全信访受理、应对和协调机制。202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5宗(其中区信访局系统转来10件,市税务局转来1件),共涉及118名信访人。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全程管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信访问题均按时办结并反馈,办结率为100%。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印发《机关应急值班实施办法》,规范机关值班管理,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紧急来文来电处理高效,突发事件应对有方。制定《涉税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办法(试行)》,强化政治意识和工作敏感性,对重大税收政策落实、重大征管措施出台、重要信息系统上线等,提前做好分析预判,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涉税负面舆情风险防控和处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2022年,发生1件行政复议案件,我局积极受理该复议案件,多次召开复议委员会会议,对复议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和剖析,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积极化解税费争议,让纳税人缴费人在复议案件办理结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应诉案件的审理。2022年,我局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虽然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但是一直处于高度警示之态,时刻保持警惕,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增强理论知识的积累,在增强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方面下狠功夫。

(三)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监督执纪。围绕纪律作风建设、税收业务、队伍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廉政提醒函11份,提出廉政意见和工作要求。严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审核关,对1311人次出具廉政鉴定。利用办公平台、粤政易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提醒信息9条,提醒3154人次。

(二)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以思想教育为主、坚持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及时纠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22年共启动12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共计11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5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10人,免于责任追究43人,不予责任追究2人次。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66热线”、源城区12345热线办、对外公开投诉电话以及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投诉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及群众的投诉举报问题,保障纳税人诉求表达畅通无阻。2022年共接到纳税人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及现场投诉603来宗。

(四)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和税收数据的公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方式,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广运用河源智慧系统。依托河源智慧税务数据应用系统,以税费管理等相关功能疑点数据为导向,全面核实清理税(费)种管理、欠税管理、非正常户管理等疑点数据,核实办结欠税明细台账285项、提交办结业务白名单43项,有效提升税收大数据质量。⠂ ⠂ ⠂ ⠂ ⠂ ⠂ ⠂ ⠂ ⠂ ⠂ ⠼/span>

(二)推进专票电子化改革。深入推进专票电子化改革,持续做好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保障,按要求做好增值税发票税控2.0系统、全链条发票智慧防控系统、征管辅助系统、异地协作平台系统、一户式应用2.0系统的权限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发票电子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强化电子税务局任务落实。通过短信、电话沟通、定期抽查等方式强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监控异议申诉和征纳互动涉税咨询任务落实。2022年共受理异议申诉人次2637人,已办结1324个,已撤销1259个;受理征纳互动涉税咨询任务4条,已办结4条,任务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第一季度向源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行政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出台《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学法 ,推动学法经常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2022年,我局干部人均网上学法180小时,参加培训班学法20多课时,参加“考学宝”学法考试达400多人次。

(四)突出执法人员保障。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聘请法律顾问2名,全局3名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22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法律人才的储备较少,大部分为税收业务的兼职人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高、知识储备老化等问题。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提升队伍法治素质,持续推进税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