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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7:27: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刘志勇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93180163,申明作废。

刘小涛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93180120,申明作废。

陈宇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93180180,申明作废。

陈婷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1693180144,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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