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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6:57: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一季度(截至3月31日)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累计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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