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3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2-11-14 11:23: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3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因2021年签订的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将到期,为保障食堂食材的质量安全、及时供应,拟进行食堂食材采购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供应商需为指定的办公区域食堂供应食材,供应商有合法经营符合国家规定的食材配送资质,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接受月度考核及对食品配送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供应商要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运作,提供的生鲜禽畜类产品须来源于合法经营的加工厂,包装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商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加工产品来源于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其他产品必须来源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生产基地、生产厂家或专业流通市场,所有相关产品不存在侵权或冒牌情况。

580

2022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