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3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
因2021年签订的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将到期,为保障食堂食材的质量安全、及时供应,拟进行食堂食材采购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供应商需为指定的办公区域食堂供应食材,供应商有合法经营符合国家规定的食材配送资质,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接受月度考核及对食品配送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供应商要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运作,提供的生鲜禽畜类产品须来源于合法经营的加工厂,包装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商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加工产品来源于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其他产品必须来源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生产基地、生产厂家或专业流通市场,所有相关产品不存在侵权或冒牌情况。 |
580 |
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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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