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编 码 |
1.18.1 |
名 称 |
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退(免)税办理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4.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项。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 7.《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二条。 8.《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70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第六条。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 10.《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八条。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七条、第九条。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https://www.etax-gd.gov.cn/ | ||||||||||
通办类型 |
――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佗城镇 |
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区建设大道西13号 | ||||||||
适用条件 |
―― | ||||||||||||
裁量标准 |
―― | ||||||||||||
提交材料 |
―― | ||||||||||||
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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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电话咨询:0762-12366 2.网络咨询: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
进度结果查询 |
――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
结果公示渠道 |
―― | ||||||||||||
申请人责任 |
――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免税、退税决定的; 2.违反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便利条件,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3.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免税、退税手续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0762-6808977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0762-6808966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区龙川大道73号/0762-6808922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0762-6808823/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区龙川大道73号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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