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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15:49: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惠城二税 税通 〔2022〕 1454 号

惠州市永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5564359X7)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对你(单位)报送的项目文星花园1号楼(项目编号为Z44130220160087)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论通知如下:

1.销售收入:21613772.65元;(普通住宅21613772.65;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2.核定征收率:普通住宅0.05;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3.扣除项目总金额:20025203.86元;

4.应缴土地增值税:1080688.63元;(普通住宅1080688.63;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5.减免土地增值税:0.0元;

6.已缴土地增值税:215544.51元;

7.应补(退)土地增值税:865144.12元;

8.可售建筑面积:6881.01平方米(普通住宅6881.01;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已售建筑面积:6881.01平方米(普通住宅6881.01;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未售建筑面积:0.0平方米(普通住宅0.0;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9.清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其中普通住宅:元/平方米;非普通住宅:元/平方米;其他类型房地产:元/平方米。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逾期未办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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