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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关于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15:3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通告〔2020〕1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为有序推进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现就我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问题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社会组织,经县(区)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统一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办公室(惠阳区淡水街道演达二路13号,电话:0752-3821583),集中接收后交由县(区)财税部门联合审核认定。

经其他的县(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含县(区)编办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遵循便利、自愿原则,可直接递交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办公室(惠阳区淡水街道演达二路13号,电话:0752-3821583),由接收单位交由区(县)财税部门联合审核认定。

二、2020年度免税资格申请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从2021年开始,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

三、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需填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并按财税〔2018〕13号文规定报送有关申请材料。有关政策文件、审批表及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税政二股 0752-3821583

特此通告。

 

附件:1.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

       2.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批表

       3.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0年6月2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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