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5 11:10: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1.26

   

未开具税收票证损失的核销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2.《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四十二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单位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即办

R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二路3号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二路3号

适用条件

未开具税收票证的核销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tax/bszn/bszn_gdlist.jsp?code=95B76568FBD61DB8E053D01F1296F105&numberAll=1.1

 

申请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

 

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及依据

 

部门衔接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扣缴义务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电话:12366/0752-2536377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大道12号

进度结果查询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大道12号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hzhcsw/hzhcsw_index.shtml

申请人责任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扣缴义务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2-2536133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2-2536660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3号0752-2536131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0752-2382234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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