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
发布时间:2020-08-25 13:32:48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8.5.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

权力类型

其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þ单位

þ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þ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www.etax-gd.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þ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þ 即办

þ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þ 网上办理

þ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大岭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大岭街道办环城北路恒展商贸城29-13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大岭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惠东县大岭街道、梁化镇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大岭街道办环城北路恒展商贸城29-13

适用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承诺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

进度结果查询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结果公示渠道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申请人责任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3.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2-8169693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2-8169555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169681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921181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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