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5 10:00:50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1.18.1

名    称

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退(免)税办理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4.《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项。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

7.《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二条。

8.《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70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第六条。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

10.《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八条。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七条、第九条。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第七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þ单位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þ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www.etax-gd.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þ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þ 即办

¨ 预约办理

þ 延时办理

þ 网上办理

þ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多祝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平安中路33号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多祝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九龙峰管委会、安墩镇、白盆珠镇、宝口镇、高潭镇

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平安中路33号

适用条件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三)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

进度结果查询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1-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2-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核准

4-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准、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核准)

5-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核准

6-退税代理机构结算核准

7-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

8-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9-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

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11-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核准

12-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

13-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结果公示渠道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

 

申请人责任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免税、退税决定的;

2.违反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便利条件,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3.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免税、退税手续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2-8169693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2-8169555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169681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921181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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