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编 码
|
1.26
|
名 称
|
未开具税收票证损失的核销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2.《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四十二条。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
|
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即办
R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多祝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九龙峰管委会、安墩镇、白盆珠镇、宝口镇、高潭镇
|
地址
|
广东省惠东县多祝镇平安中路33号
|
适用条件
|
未开具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发生毁损或丢失、被盗、被抢等损失的,受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点核查,并由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权限进行损失核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发生损失的,由省税务机关核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完税证明》发生损失的,由市税务机关审批核销;其他各种税收票证发生损失的,由县税务机关审批核销。
|
裁量标准
|
――
|
提交材料
|
――
|
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办理流程
|
《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
特殊规定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部门衔接
|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1.对丢失印花税票和印有固定金额的《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按照面额赔偿;对丢失其他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适当赔偿;
2.未填用的《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需要销毁的,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清点,编制销毁清册,逐级上缴省税务机关销毁;税收票证专用章戳需要销毁的,由刻制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税务机关销毁;
3.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对本级及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印制企业、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
|
进度结果查询
|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结果公示渠道
|
――
|
申请人责任
|
――
|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扣缴义务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0752-8169693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0752-8169555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169681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0752-8921181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常见问题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我要评价
|
|
我要建议
|
|